登录
注册
帮助中心
高级检索
首页
知识产权服务
机构资源库
服务中心
基础知识
法与政策
行业资讯
案例分析
培训活动
关于我们
事务代理
商标服务
专利服务
版权服务
咨询服务
检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有效性分析与判读服务
风险预警与评值服务
战略规划服务
管理制度建设服务
其他咨询服务
法律代理服务
侵权调查服务
纠纷申诉服务
纠纷仲裁服务
纠纷诉讼服务
其他法律代理服务
商用服务
产权评估
产权许可
产权质押贷款
其他商用服务
知产战略
全部
|
基础知识(1)
|
法律法规(0)
|
行业资讯(0)
|
案例分析(0)
|
专家智库文章(0)
学以致用 | 通过向涉嫌侵权方客户发送《风险告知函》维权的注意事项
向涉嫌侵权方发送《律师函》,是专利权人常用的一种自我救济手段,但《律师函》有时并不一定会得到有效的回应。此时,不妨试试本案中权利人的做法——向涉嫌侵权方的客户发送《风险告知函》,或许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基础知识
| 2021-08-27 09:35
加载更多>>
热门推荐